问:同修自己找了一个卖鱼的,鱼老板卖给他很便宜,市场价10元/斤,鱼老板给他三四元一斤,后来其他同修知道他那里的鱼很便宜,也去找那个鱼老板买鱼放生,同修就介绍了很多同修都去找这个鱼老板,鱼老板给其他同修5元/斤,还和这位同修说“我不赚你的钱,但是其他同修过来,我就稍微赚一点点”。同修想问,这样做是否如理如法?
卢台长答:实际上这个问题,只要他自己本人不赚人家钱就没关系,鱼老板是做生意的,他不是学佛人,他有他的业障,他做生意本来就是要钱,但这个同修不能说“我以后给你介绍很多人,你给我3元/斤”,这样的话就有业障了。如果鱼老板本来就给他3元/斤,现在人多了,鱼老板给人家5元/斤,那跟他没关系。肯定这个同修跑过去跟鱼老板说“我有很多放生的,你给我3元/斤,我以后给你介绍很多人来买”,人一多,鱼老板卖人家5元/斤了,那他(同修)不会有业障啊?问问题的时候他会这么讲的?
——LTZ开示解答来信疑惑(六百一十七)(开示于2015年4月6日)(台长博客 2025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