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师父开示过,特殊日子不宜做夫妻之事。同修在2016年1月2日,以为不是初一十五也不是佛诞日,就和丈夫同房了,当天晚上在梦中受到了惩罚,被人凌辱,醒来后非常痛苦。同时也看到另一位师兄分享说那天和丈夫行夫妻之事后晚上在梦中受到惩罚。想请问,从现在到三十前,师父开示这段时间可以多念礼佛大忏悔文,那是否这些日子也相当于特殊日子要避免夫妻生活?
卢台长答:过去大家都不知道,初一、初二这两天差不多的,初一、初二都要当心,初十五、十六也要当心,她不懂这个规矩,不能做肮脏之事的,因为你只要一做这种事情,就跟下面的鬼联系上了,阴气上身,接下来鬼就上来了,鬼最喜欢看这些事情。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是初一、十五——严格地讲,初二、十六(或特殊大日子的第二天),也不是菩萨的生日,不是特别日子,(做夫妻之事)应该还是可以的,只是这种人境界很低。
——LTZ开示解答来信疑惑(五百五十九)(开示于2016年1月4日)(台长博客 2024-12-27)